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榆林化学项目 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 改性沥青混凝土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BJJTJGS-YLHXWZ-20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化学二期一阶段厂区道路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化学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改性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二期一阶段项目全厂道路工程(一标段) 道路全长11.5公里,轻载道路宽度分为3种,包含9米宽、长度为2.04公里;12米宽、长度为1.302公里;15米宽、长度为2.527公里,路面结构层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透层+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面层。 重载道路宽度分为 3种,包含7米宽、长度为1.303公里;9米宽、长度为0.271公里;15米宽、长度为0.785公里,路面结构层为30cm天然砂砾垫层+30cm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透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面层。 新建道路路面结构层为 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透层+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面层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面层。共包含挖土方约8.3万m ³ ,沥青混凝 3861吨,天然砂砾垫层30278 m ³ ,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9940 m ³ 。 合同工期: 180天 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灰粉煤灰稳定级配碎石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 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应能力。 4.1.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 ☑ 制造商、 ☑ 代理商、 ☑ 经销商。 4.1.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 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 提供【 1 】 份 【 20 22 -20 24 】 年度内的 ( □ 经审计) 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2025年新成立供应商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 4.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需 提供 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如下: 4.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 提供【 1 】 份 【 20 23 -20 25 】 年度内的 专业 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对应包件内投标物资 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4.1.5.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应 提供【 不少于 1 】 份 【 20 23 -20 25 】 年度内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 真实有效的标的物 的 供应 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商贸公司之间的物资流通业绩 的 不计入有效业绩范围)。 4.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 三年 】 无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改性沥青混凝土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 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应能力。 4.2.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 ☑ 制造商、 ☑ 代理商、 ☑ 经销商。 4.2.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 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 提供【 1 】 份 【 20 22 -20 24 】 年度内的 ( □ 经审计) 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2025年新成立供应商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 4.2.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需 提供 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如下: 4.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 提供【 1 】 份 【 20 23 -20 25 】 年度内的 专业 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对应包件内投标物资 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要求提供投标物资配比试验报告以及原材料中粗细骨料的检测报告。 4.2.5.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应 提供【 不少于 1 】 份 【 20 23 -20 25 】 年度内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 真实有效的标的物 的 供应 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商贸公司之间的物资流通业绩 的 不计入有效业绩范围)。 4.2.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 三年 】 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当前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无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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