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N2024GC00 20 )
阜南县鹿城镇南关社区原窑厂沟塘土方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 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南县鹿城镇南关社区原窑厂沟塘土方回填工程 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鹿城镇南关社区原窑厂道路修建及沟塘土方回填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 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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