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 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 A2合同段场内运输招标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 A2合同段 土方 场内运输招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CG-20241015-12375
1.3 项目内容: 场内运输 - 白灰土运输 65000m³ 黄黏土运输 : 65000m³ 。
1.4 施工 地点: 哈尔滨 市平房区至双城区东官镇
1. 5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 采购文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计划运输数量 | 平均运距( km)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金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白灰运输 | 65000 | 30 | 25.50 | 9% | 1520642.20 | 1657500.00 | 平房灰土场至施工现场 |
2 | 黄黏土运输 | 65000 | 10 | 8.50 | 9% | 506880.73 | 552500.00 | 平房土场至平房灰土场 |
合计 | 2027522.94 | 2210000.00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金( 9%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
1.6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资质证明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所有车辆按照项目要求管理,不准超载超限。
1.7供货期: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8交货地点: 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 A2合同段项目部指定位置 。
1.9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9.1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9.2货物的承运及运达时间:货物承运日期:2024年10月30日起 ;货物运达期限 自订货之日起至运输完成 。
1.9.3费用的支付: 表中所列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 按实际到场 验收数 量结算 ,当 采购人 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 成交供应商 不得以需求不足向 采购人 进行索偿。 付款方式 :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 50% ,剩余款 2025 年工程完工后支付 。 成交供货商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网银支付。
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 采购预算: 2210000 .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贰拾壹万元 )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 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 9%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8 意向供应商 报名后需联系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要求后,方可报名成功,如无现场考察,供应商报名不予通过。 4.9 报名 意向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流标处理。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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