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锡林热电公司、锡林矿业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第1次重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锡林热电公司、锡林矿业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第1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QT304524102780
3、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锡林热电公司原领导人员2018年9月至2024年3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属锡林矿业公司原领导人员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供应商需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
7、项目实施地点:锡林浩特。
8、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如为分所参与的,需要同时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
4、本次审计成立一个审计组,完成所属锡林热电公司、锡林矿业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出具2份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审计组的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采购人派出,项目现场主审及其他成员由供应商派出(提供承诺函)。
(2)审计组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现场主审:1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为准;应熟悉火力发电企业、煤矿企业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电力营销等相关业务(提供承诺函);应具有较强的现场组织沟通能力,需在审前调查、现场审计实际参与,负责按要求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控制审计组工作进度和质量,编制审计报告(提供承诺函)。
②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5人,并符合以下要求:其中注册造价师1名(提供证书扫描件),熟悉露天煤矿土方剥离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提供承诺函);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会计、审计、经济、工程专业)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4人,中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执业经验(按职称证或资格证发证时间为准),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书扫描件;应熟悉火力发电、煤矿企业经营管理、电力营销、工程建设等相关业务(提供承诺函)。
(3)项目组所有成员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即可)。
(4)项目组成员实际年龄60岁以内(含60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5)审计组成员会操作ERP系统(提供承诺函),需在审计软件中完成审计程序(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济责任审计业绩至少2项(业绩数量以审计项目为准,一个审计项目为对一个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及审计报告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
文章推荐:
浰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k2+250-k6+150施工段设备租赁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