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中集中安置区土方一期回填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中集中安置区土方一期回填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工程名称:阜中集中安置区土方一期回填工程。
2.3 项目地点:射阳县海河镇阜中村四长线南侧。
2.4 招标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一期用地20892平方米,原始场地标高1.20m左右,需填至标高2.20m。包含(但不限于)阜中集中安置区土方一期回填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清单更改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
2.7 工期要求:15日历天(如遇阴雨天气顺延)
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验收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工程付款方式
4.1 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
4.2 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包含以前支付);
4.3 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4.4 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以上付款无息);
4.5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中标人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讨要薪资的,由招标人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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