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化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土方外运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2687001), 已由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wtjypt.com)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运输标的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辖区内约17万立方米土方,土壤性质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距为53公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的装车、运输、卸车,道路运输所涉全部手续的办理,交警、环境执法、环卫、城管、街办、周围企业和居民等所涉外部关系的协调、全程配合工程所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并满足监管要求、场内外安全环保措施的投入、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满足安全环保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相关运输过程资料的编制等。
2.2 招标编号:0632-2420FWKL2245;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太化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土方外运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揽过一项渣土运输项目,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土方工程合同复印件,以及基于合同履行所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3.7.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3被授权人身份证
3.7.4营业执照
3.7.5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揽过一项渣土运输项目,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土方工程合同复印件,以及基于合同履行所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
3.7.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3.7.7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7.8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逐页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12-6 13:00 至 2024-12-11 1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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