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ZJ10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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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浙江台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和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环北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0,311,188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请各意向方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交易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揭示、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3.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本项目转让方不开具发票)。4.受让方须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本次转让标的预计2025年2月中下旬前交付给受让方,故交付时间为受让方支付第二笔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5.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本合同订立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当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人员和机械设备、场地平整标高等未能按规定履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若转让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外,受让方应继续赔偿转让方损失。受让方完成所有本次竞拍所要求的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视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6.工程拆除的范围:(1)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建筑物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及其园区内硬化道路的凿除,园区地面原始标高以下40cm以内的硬化破除及场内土方自平衡回填,园区地面以下指定的工业管道、电缆及设施严禁开挖并做好保护措施)、构筑物、附属设施、不可搬迁的设备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2)拆除现场外围原有围墙保留,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围墙基础边50公分不得开挖,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围墙倾斜、倒塌,施工单位需恢复至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转让方不予另行支付。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围墙空缺,空缺处需要由受让方搭建围墙,围挡搭建须采用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搭建围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不再另计。(3)具体要求:1)根据转让方指令对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现场场地平整及回填等;2)采取破坏性拆除(不含爆破),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清运离场的,视作受让方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同时扣罚受让方履约保证金;3)受让方应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及回填,场地平整及回填采用园区内现有土方进行平衡,最终回填标高不得低于原始地面标高40cm。原始标高在进场前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确定。拆除工作完成后,场地平整标高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数据为准,如标高达不到要求,转让方将按实际差量以塘渣的市场价格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原始标高在进场前由转让方委托的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确定,拆除工作及场地平整完成后,场地平整标高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数据为准;5)受让方报价应含水电费、税金、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6)其余有回收利用价值构件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7)可回收构件由受让方自行处理;8)严禁采用外购土方进行回填,发现一起罚款10万元,发现第二起罚款20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现第三起的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7.建筑垃圾归属: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因此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清运离场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理,同时扣罚受让方履约保证金。8.工程时限要求: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书起总工期为50日历天内进行全部拆除及场地平场,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有权另派拆除单位、机械进场拆除,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任一阶段进度每延期一天扣罚履约保证金的3%,从履约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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