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桩基、土方劳务采购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桩基、土方劳务采购;
2.项目编号: [2025]0002051433;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8956262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实施
7.供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200路以东、世茂大道以南、规划181路以北、智谷大街以西合围处
8.付款方式及进度:按月付款,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日数量100%劳务费(如遇到节假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9.质量要求: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10.其他要求:
10.1 单价和总价包含:完成施工图纸、桩基础、土方施工内容所涉及的所有劳务作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供应商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包含施工内容所需所有工种工序。人员各种保险、管理费、有效可抵扣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10.2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金额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本表中的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
10.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全部施工劳务作业内容,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招标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人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10.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实施。 承包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施工、承台及基础土方开挖、桩头剔除、试桩桩头制作剔除、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养护、临边防护等劳务作业 1.2 场区内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内土方平整、临时水电布设、消防水电布设、场区内土地硬化、绿化、消防道路基层、混凝土浇筑、暂设基础砌筑抹灰、设备基础砌筑抹灰、安全门制作安装、场区内垃圾清理、场区内降尘等劳务作业施工
10.5其他要求: 10.5.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5.2自觉接受工程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采购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5.3按工程采购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采购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5.4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采购人办理交工验收; 10.5.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商责任发生损坏,承包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5.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采购人提供或租赁给承包商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5.7 承包商须服从工程采购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5.8 承包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包商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承包商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承包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因承包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均应由承包商全部承担;施工中,因承包人责任或承包商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5.9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采购人,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0.5.10承包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
10.6其他需求: 10.6.1 承包商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农民工实名制] 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及考勤模式。承包商报送实名制农民工花名册,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实名制用工合同,按月向采购人报送农民工签字按手印的实名制工资表;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实名制录入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监管,并在平台由采购人考勤,通过采购人农业银行的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代发工资至农民工农业银行的工资卡中;承包商向采购人提供发放工资的真实工资表,并与身份证符合,因虚假不真实带来的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10.6.2 承包商所得的工程款中的人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保证用于本工程中劳务开支,不得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 10.6.3相应工种所属的材料不管谁使用都由对应工种随时清理到指定位置。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活完料净。 10.6.4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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