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肖家河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土方清理(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8-GP-20250197-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肖家河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土方清理(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1.30915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农工商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7896.9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 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 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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