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SDGK-SPGGK-20250320001001 | ||
2025-03-27 | 2025-04-16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东营广利港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营港广利港区。
2.2建设规模: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包括新建西侧围堰长度348.65m,加高围堰长度577.97m,吹填土方量约36.2万方(不含流失土方),海域使用面积11.5279公顷,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为此部分工程的建设主体。
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包括新建围堰长度1040.62m,加高围堰长度647.90m,泄水口闸箱和泄水钢管,吹填土方量约141万方(不含流失土方),围堰底部搭设施工便道等,海域使用面积38.4536公顷,东营广利港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此部分工程的建设主体。
配套服务区陆域和客滚泊位区陆域形成所需吹填土方主要来自通用码头一期港池及前方港池及相邻航道疏浚土方。
2.3项目预算价:44159107.43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陆域形成工程包含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竣工(或交工)验收的单项合同或总承包合同中含4000万元及以上的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或港口疏浚工程施工(且施工范围须包含港池疏浚或航道疏浚)。
注:①合同中必须明确体现合同金额、施工范围等要素(合同中无法体现的可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文件,证明材料或要素不齐全的或材料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②总承包合同中包含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额度的陆域形成施工或港口疏浚工程施工(且施工范围须包含港池疏浚或航道疏浚),要素证明材料齐全的,视为有效业绩。
3.4(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项目工程。
(2)其他人员专业要求:①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③施工员(5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至少包含水运工程、建筑工程各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测量员(1人):具有测量员资格证书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2)上述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证书及本单位近期社保证明(所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涵盖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并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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