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五粮液行政区南侧,东邻航天路,西至第七包装车间,南临岷江,北接五粮液大道。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1984㎡,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商业区(主体已封顶)、游客中心、东方酒谷、重碧楼、酒店、大区景观等,以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拟招标土石方工程施工范围为项目办公区、东方酒谷、A区酒店、B区酒店。2.3计划工期:土方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2025年7月完工。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考古发掘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考古发掘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2.5主要工作内容: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停车场、篮球场、配电房、岗亭、厕所、道路、围墙、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及雕像、旗杆、灯具、充电桩等设备设施的保护性拆除和移交,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配合项目场地内电线电缆、燃气、给排水等杆管线迁改,场内古文物遗址的保护;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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