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村南坡护林道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宜阳竞磋-2025-50 | ||||||||||||||
2、项目名称: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村南坡护林道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252,717.48元 | ||||||||||||||
最高限价:2252717.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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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村南坡护林道路项目,工程地点为宜阳县。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做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方沟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0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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