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TYZB-2025-ZB-0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子洲县裴家湾镇道路隐患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68.535456 万元,招标人为子洲县裴家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位于子洲县裴家湾镇寺家沟和毛家河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寺家沟村村委 会旁边的桥涵维修,拆除路面混凝土 10 平方米,下挖后块石回填 4 立方米,路面恢复 10 平方米,浆砌块料帮畔 440.8 立方米,路面硬化 54 平方米,挖土方2254 立方米,回填士方 1290 立方米;毛家河村浆砌块料帮畔 598.2 立方米,挖土方 1890 立方米,回填土方954 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子洲县裴家湾镇道路隐患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子洲县裴家湾镇道路隐患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 程施工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 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3、 信誉方面申请人(供应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 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网络截图);非失信且无不良纪律的企业,企 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非失信人员,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及个人网页截图 4、 本次招标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 量不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投标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5.其他要求: 投标企业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投标人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交易中心 E18、E19 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912-3452148、029-88661298 或 4006-369-888(陕西 CA 联 系电话)。报名程序: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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