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2PD1126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沪南公路888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米天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8185621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宣桥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宣桥镇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拟实施的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为宣桥镇新安村,总面积约2.87平方公里,拟整治河道67条段,总长约20.12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土方5.3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6.65公里,新建箱涵14座,水生绿化1.54万平方米,堤顶绿化0.85万平方米,斜坡绿化1.10万平方米。本工程确定等级为Ⅲ等工程,规划河道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非规划保留河道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工程为5级水工建筑物,最高设计水位为3.75m,抗震标准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 ||||||||
工程总投资: | 4514.02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952.26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9500000.00元人民币(3950万元) |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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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纳入否决。 (2)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上企业名称须为投标人,且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企业名称须为投标人,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为投标人,且在有效期内)。(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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