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605-04-01-56343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南海区、九江镇财政按6:4比例分担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本工程是在樵桑联围西堤九江段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基础上增加配套设施,改善二级戗台排水,增加附近村庄交通便利性,增加完善桑联围西堤九江段铜鼓滩险段(21+475~24+515)二级戗台配套工程:主要内容有(1)23+100~24+450堤围二级戗台新建及修复12处上堤路,上堤路总长 148m, 其中新建鱼塘护岸及护坡挡719m,(2)樵桑联西堤铜滩险段23+175~24+350二级戗台新建及重建坡脚排水沟1180m,(3)樵桑联西堤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21+475~24+515新建路灯,照明长度3040m,(4)八约窦加装远程监控配套系统,九江镇防汛中心仓及铜鼓滩防汛仓加装视频图像监控系统。 | ||||||||||||||||||||||||||||||||||||||||||||||
招标内容 |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43 项目名称: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第 三 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 6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2、针对《工程量清单》以及《综合单价上限价》的一、上堤路部分的12)其他配套部分第10项清单作出修改:
3、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第 42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资信标评分标准的项目负责人职称第 4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5、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资信标评分标准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第 4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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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424293.9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7、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9、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若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业绩还需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并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 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信用信息公开的查询页 1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若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业绩还需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并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 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信用信息公开的查询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5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4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
开标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5-24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启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伸工业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首层107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5063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村西区一街1号3楼01A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13534368650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发布责任人 | 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交易编码:GC2024(NH)WZ0043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启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757-86506339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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