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平行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ZZX-2024MG014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平行检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平行检测。
2.2项目规模: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平行检测,包括水泥、砂、钢筋、毛石、碎石、混凝土抗压强度、土方回填压实度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监理平行检测发包价的内容(详见附件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平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监理平行检测发包价的内容(详见附件1)。
2.4服务费:5.572万元包干。
2.5质量标准:符合国标、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平行检测有关标准。
2.6工期要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项目开工至完工验收结束。
2.7 支付方式:本项目的工程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30%;在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及支付申请材料后,发包人给以支付预付款。根据承包人提供已完成监理平行检测报表和有关资料,发包人于2024年12月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不含预付款),其余费用待工程完工后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类别质量检测乙级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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