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鑫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全过程投资控制项目
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鑫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全过程投资控制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鑫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委托浙江慧信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咨询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兴鑫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全过程投资控制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建安工程费约6600万元,工期约180日历天。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66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于长合区泗安片区新丰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53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503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中地上1#车间2层,建筑面积为约7576平米,2#车间2层,建筑面积为约7576平米,3#车间为1层,建筑面积为约9891平米,包含本项目所有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外运以及整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
招标内容:本次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费约 15万元。主要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进度款支付审核、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咨询服务等。
项目建设地址:长兴县泗安镇。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
3、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公司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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